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渭城区是陕西省咸阳市市辖区,位于咸阳市区东半部,是1986年12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,1987年5月成立的县级行政区。东西长约26.73公里,南北宽17.92公里,全区总面积272平方公里,耕地23万亩,属典型的城郊型县区。地处关中-天水经济区和西咸新区的核心区,西北最大的航空港——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座落境内。黄河的第一大支流——渭河流经辖区,地下水资源蕴藏丰富。曾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制封建国家——秦王朝的国都所在地,又是周、秦、汉、隋、唐等13个王朝的京畿之地,文物荟萃,古迹众多,素有“天然历史博物馆”之称。 太初元年(前104),分长安以东为京兆尹,渭城以西为右扶风,长陵以北为左冯翊,谓之“三辅”。境内长陵、阳陵二县属左冯翊,渭城、安陵三县属右扶风。东汉光武六年(30),渭城并入长安。十五年(39),长陵、阳陵改属京兆尹,安陵仍属右扶风。